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
 
对政协石家庄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42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21日 11:23
边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诚信建设改善石家庄营商环境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营商环境优化和高质量发展工作,为有效发挥信用对创新市场监管和社会治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作用,我市有关部门结合自身职能,多措并举、相互协调,持续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管理机制,弘扬诚信文化,不断提升城市整体信用水平。
一、规范行政执法,打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三个关键环节,突出行政执法透明、留痕、合法的特色,对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具有整体性、基础性、突破性作用。自2017年起,河北省成为国务院确定的唯一在省域范围内同时推行三项制度的试点单位,作为省会城市,石家庄率先垂范,积极探索,创造性建立了“1+3+2+4+5”制度框架体系,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打下了坚实基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以来,我市聚焦“顶层设计”,力求体系完整、内容规范、推动有力,在全市搭建了“三项制度”框架体系,三项制度在市、县(区)、乡镇(街道)实现了全覆盖,推动我市执法信息更加公开透明、程序更加文明规范、审核更加严格合法。一是公开内容到位、完整,公开途径多样、便捷。依托我市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平台,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编制完善并公示了四类文本、五个清单,并通过石家庄市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网站、部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二是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各行政执法部门健全完善了本系统各类执法文书范本和格式,明确执法案卷标准,配齐执法记录设备,规范开展音像记录,完善档案归档;三是全要素法制审核,守住法律底线。明确法制审核主体、范围、内容和程序等,规定各行政执法机关严格按照法制审核办法在执法决定作出前进行法制审核,未经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一律不作出决定,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
(二)加强行政执法公示
依托我市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平台,链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和市政府部门网站行政执法公示专栏进行执法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事前行政执法机关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自由裁量基准等信息。事后行政执法机关要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执法决定信息,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要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执法决定信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开展行政执法监督
根据《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石家庄市行政执法公示网上巡查制度》等要求,坚持定期对各县(市、区)和市政府各部门行政执法公示情况开展网上巡查,梳理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印发网上巡查通报,督促进行整改。坚持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发现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执法部门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规范执法程序,不断提升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
二、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提升社会诚信水平
(一)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一是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9号)、《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以及河北省对失信被执行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对象的联合惩戒措施清单,我市系统清理失信惩戒措施,修订市级失信惩戒措施落实清单,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标准,提高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水平。二是强化事前信用核查,制定《关于在行政管理服务事项中全面实施信用承诺和信用核查的实施方案》和《石家庄市公共信用信息应用清单》,在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评优评先、政策落实等领域143项行政管理和服务事项中实施事前信用状况核查。三是石家庄市县一体化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联合奖惩系统完成与“互联网+政务服务”系统、市政务数据交换共享平台等我市主要政务服务系统对接,对失信惩戒对象信息实施动态管理和跨部门共享,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落实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失信惩戒工作,形成发起-落实-反馈的闭环惩戒机制。
(二)落实重点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工作
一是在失信被执行人领域,依法依规推进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管理和惩戒工作。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工作相关规定,我市两级法院进一步加大惩戒失信被执行人执行力度和标准,进一步规范执行办案流程,要求将所有执行案件中符合条件的失信被执行人,依法统一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统一对社会进行发布,积极推进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共享共用。加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规范管理,全市法院以政法教育整顿活动为契机,在限定时间内全面清理清查属于错误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并按要求及时进行更正操作;同时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有针对性地再次向被执行人进行纳入失信名单提醒,防止因个别案件失信名单未及时撤销或错误纳入等问题引发不良后果。2021年全市纳入失信案件共计23435件。积极推进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建设,推动并贯彻落实中共石家庄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意见》,完善联合惩戒、联动执行机制。2021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定期向石家庄市县一体化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各地市媒体及其它相关部门推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4万余次,通过石家庄市县一体化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联合奖惩系统完成信用状况核查16万次,实施有效提示190余次;实施刑事处罚或被立案调查、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等信用核查、征信调查11万人次,由相关单位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依法依规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惩戒。
二是在劳动保障领域,奖惩并举,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一方面选树正面典型,引导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人社部门评定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等150家劳动保障守法诚信优秀企业,给予相应政策性倾斜,并享有优先推荐与劳动保障有关的评优资格,激励企业守法诚信用工。另一方面建立“黑名单”和联合惩戒制度,形成惩戒震慑。依据《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按照“谁执法、谁认定、谁负责”的原则,将严重违法拖欠工资的企业和法人列入“黑名单”。对“黑名单”内企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并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实施失信惩戒。全市人社系统严厉打击违法欠薪行为,2021年全市共立案707起,处罚323家,公布重大欠薪违法案件23起,列入“黑名单”15家,移交公安46起,对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保持强力威慑,形成“不敢欠、不能欠”高压态势。
三是在税收领域,为守法守规纳税人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税务部门根据《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管理工作指引1.2版》和《河北省税务局稽查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税收违法“黑名单”信息公布管理工作的通知》(冀税稽便函〔2021〕7号)要求,高标准推进我市税收违法“黑名单”列入、公布、媒体宣传等管理工作。2020年8月20日挂牌成立石家庄市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数据化合成作战中心,与公安部门协调配合,不断完善税警协作模式,彻底实现税警双方数据融合、合成研判,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作用,严厉精准查处打击涉税违法行为,推动税务、公安双方形成提前预警、共同研判、合力打击全链条办案,提升税务、公安联合打击质效,保障国家税收安全。通过增加守信纳税人发票用量,加强对纳税信用D级纳税人管理等方式,科学实施税收领域信用评价和差异化分级分类管理,加大守信企业政策激励力度,提高违法失信企业失信成本。
三、持续开展诚信宣传和诚信文化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
(一)深化诚信文化宣传
深入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诚信宣传进万家”等活动,各县(市、区)结合地区实际,组织主题宣传、政策宣讲、文娱活动等系列宣传活动300余场,推动诚信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商超、进机关、进企业,广泛弘扬诚信精神、培育诚信文化。
(二)开展多种形式主题宣传教育
面向社会开展信用修复等信用知识公益培训,解读相关政策,宣传信用知识,提升企业和社会公众崇信用信意识。各级各部门充分利用办事服务大厅、网站、微博、微信、各类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结合行业管理需要,开展守法诚信宣传和相应政策解读,提高市场主体守法依规和诚信自律意识。
(三)发挥诚信典型引领示范作用
2021年我市培树诚信示范单位900余个,开展诚信社区、诚信商圈创建活动,有关部门分别开展本行业、领域诚信典型选树工作,发挥诚信典型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吸引社会各界参与和支持社会信用建设,促进形成全社会守法守信共识。
下一步,我市将以贯彻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为契机,通过开展执法人员清理、行政执法公示网上巡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示范点创建、行政执法记录大练兵以及指导行政机关制订包容免罚清单等系列活动,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人员素质,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优化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继续强化法院执行机构的职能作用,大力推进执行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升执行公信力,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严密组织实施行业监管专项行动,统筹使用信息化和大数据分析技术,强化失信惩戒落实,加强“两法衔接”,对违法失信企业和个人形成强大震慑。加强部门联动,协调推进各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弘扬“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价值观,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