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石家庄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22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31日 15:26
谷会文等3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扩大投资中强力推进河北力马焦化改造升级项目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首先非常感谢对我市经济建设工作的关心,就您提出的建议中“(三)尽快协调燃气外供特许经营权工作”,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2015年4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民银行令第25号发布)和《河北省燃气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的规定,特许经营权工作由当地政府或授权有关部门负责办理。
二、河北力马焦化改造升级项目产生的燃气,如为人工煤气,且作为燃料使用并符合一定要求,应该纳入城镇燃气的经营管理,需到我局申请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我局将靠前服务,全力指导,积极推进,为企业尽快投产经营、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经济建设工作的关心,希望在今后工作中能继续得到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让我们一起继续努力,为全市的经济建设发展做出更多的贡献。
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
2023年4月23日
20240730084826593.png?sid=4e99a5d8-7242-4bbb-912f-cbe6719e528c)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1782号 网站标识码:130100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