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宗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提案”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正如提案中所说,随着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我们一直紧抓时代机遇,着力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一是持续完善信用制度标准。2021年9月,我市印发《石家庄市“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明确了石家庄市信用建设的目标方向,也为破解信用工作中面临的挑战、风险和重点难点问题提供了制度保障。2022年6月,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印发《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实施方案》(石传〔2022〕30号),为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由高速发展向高质量发展转换奠定了制度基础。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现正处于起草阶段,尚未正式颁布出台,我局和市司法局密切关注该法立法进程,待正式颁布后,及时开展对不适应上位法的政府规章制度文件的清理工作;同时,我局已开展本市信用立法调研工作,待条件成熟后启动市级信用立法工作,为全面提升信用建设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支撑。
二是全面建成信用信息“一张网”。我市对标先进地区,引入成熟技术和数据治理方式,在全省范围率先建成信用信息一体化平台,覆盖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四级信用信息网络,形成了“1个市级数据中心、23个县区级分支平台和264个乡镇节点、5069个基层节点”的信用信息网络体系,涵盖信息归集、信用承诺、信用评价、信用监管、联合奖惩、政务诚信、合同履约、“信易贷”和“信易+”应用、信用门户网站管理、数据分析和大屏展示等功能,支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需要。针对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工作攻坚克难,归集公共信用信息数据约20亿条,提供信用查询服务年均10万次,为我市政务服务及行政管理提供了重要参考。
三是探索推进个人信用应用场景建设。自2020年5月推出“诚石分”以来,我局先后赴杭州、苏州、厦门等先进地市学习考察,初次拟定个人诚信积分指标后,组织座谈会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逐步完善积分指标体系,从遵纪守法、履约践诺、社会责任、荣誉表彰、用信增信、行业管理等维度赋分,综合描绘市民的个人信用画像。2023年4月3日,依托“掌上石家庄”平台正式发布“诚石分”,凡年满18周岁的石家庄户籍或常住市民,注册并实名认证,即可开通“诚石分”,在政务服务、交通出行、文化广电、体育健身等领域享受守信激励服务。
下一步,我们将围绕建设“诚信石家庄”的总体目标,进一步强化信用信息统筹共享,加快推进重点民生领域的信用建设,逐步拓展社会化、市场化的守信激励措施,让守信践诺者获得更好的机会,获取更多的收益,进而带动全社会形成诚信的良好风尚。
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多提宝贵意见,我局一定认真研究,虚心采纳。
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
202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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