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石家庄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32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30日 15:10
李鑫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信用修复制度,助力经济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对“信用修复”相关工作的关注。我市高度重视信用修复工作。一是规范开展“信用中国”网站公示的企业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修复。2023年4月,国家发改委出台了《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对失信信息、信用修复的定义,信用修复的主要方式、协同机制等内容进行了调整和规范。市信用办(市行政审批局)及时调整了信用修复相关工作流程,严格按照国家要求规范受理、审核,帮助企业开展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的行政处罚信用信息。二是做好市场监管领域的信用修复工作。市市场监管局出台了《信用修复管理工作规范》,明确了受理条件、适用范围、管辖原则、修复条件和工作程序等内容。同时,简化办事流程,开通线上和线下两种途径,方便企业便捷高效修复。三是畅通协同修复机制。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信用修复协同联动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24〕33号),建立“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信用修复协同联动工作机制,信用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共享信用修复结果信息,做到两个系统同步修复,解决企业多头修复问题。四是落实信用修复“高效办成一件事”。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 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信用修复“一件事”已纳入“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度重点事项清单,信用中国网站公示了《失信信息信用修复指引》,分别对行政处罚信息、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及其他失信信息的修复流程进行了明确,企业完成修复后,相关部门将修复结果同步到各级信用网站,自动共享,帮助企业实现“一次申请,同步修复”。
正如代表所说,信用修复是弥补,加强全民诚信教育,引导市民主动守信才是根本。我市积极探索守信激励,出台《关于深化个人“信用+”守信激励场景建设的若干措施》,发布131项“诚石分”个人守信激励举措,为市民提供优惠便捷信用服务,打造惠民利企“好环境”。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会同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扎实做好信用修复工作,加大信用信息主体权益保护力度,帮助企业重塑信用。
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
2024年5月17日
20240730084826593.png?sid=4e99a5d8-7242-4bbb-912f-cbe6719e528c)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1782号 网站标识码:130100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