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
 
对石家庄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32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30日 15:14
郭建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请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加强对各县市区业务工作指导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政务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您的建议内容,现答复如下:
一、通过部门联合机制,不断优化企业开办领域营商环境
我市依托“河北省企业开办一窗通网上服务平台”,实现企业登记、印章刻制、发票和税控设备申领、公积金缴存登记、参保用工登记等事项的“一网通办、全程网办”。在企业开办领域,我局积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与相关市直责任部门建立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协调税务、社保、公积金等相关市直部门,及时传达开办企业相关文件精神,沟通解决开办企业领域工作中的难点、堵点。市级税务、社保、公积金等相关市直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县级对口部门的指导协调工作,确保县直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县级对口部门的指导协调工作,确保县级开办企业工作顺利开展。同时,根据石家庄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建立优化营商环境议事协调工作机制,解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部门是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统筹协调、督促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各自领域开办企业工作积极做好组织指导、统筹协调、督促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多措并举开展审批系统业务培训
近年来,我局始终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作为提升行政审批系统干部履职能力的有力抓手,我局通过赴外培训、县(市、区)跟班轮训、线下集中培训以及“云视频”等线上培训等多种方式开展系统内人员培训。今年我局以开展“业务大讲堂”活动为抓手,提高市县两级审批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由各业务科室每周轮流讲业务,通过“云视频”对各县(市、区)开展培训;根据各县(市、区)的培训需求,对需求较高的企业注册登记、医疗卫生、民非社团、农林畜水、工程建设、投资项目、教育文化、生态环境、政务大厅管理及运行等领域,组织开展线下集中培训;同时各科室通过单独的委托事项工作群,对委托至各县(市、区)的行政审批事项,如受理标准、审批要件,审批过程中的疑难点、典型案例,以及上级部门最新政策文件,可随时进行业务指导和问题解答。
今后,我局将加强同县级审批局的沟通与交流,根据各县需求开展针对性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同时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标准化,不断提升全市政务服务水平。
 
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