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石家庄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第8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20日 15:53
段林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破除国有投资项目招投标中 凡标必招异化、遏制低价中标乱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规范招标投标活动,2021年以来,石家庄市探索推行“双盲”评审改革,通过“盲抽”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等系列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因素影响,维护公平竞争的交易秩序,营造公平公正、阳光高效的交易环境。2024年,石家庄市“双盲”改革列入“全国优化营商环境创新实践案例”“中国改革2024年度地方全面深化改革典型案例”。
市财政局负责政府采购项目领域的监督管理,市国资委负责所属国有企业采购领域的监督管理。市行政审批局负责协调住建、交通、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做好本行业领域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主要举措如下:
一是实现“双盲”评审全覆盖。全面推行“双盲”评审,住建、财政、交通、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落实“盲抽”评标专家和“盲评”投标文件,实现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双盲”评审全覆盖,提高了招投标活动透明度和公平公正性,有效避免了对不同所有制企业的“差异化”对待,促进了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竞争。
二是推行“双盲+远程异地评标”模式。优化升级“双盲”评审系统,完善配套设备设施,依托省远程异地评标协调系统,随机抽取评标专家和随机分配评标场所,专家分散在省内不同城市,实现“双盲”+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通过地域隔离有效保障了专家客观公正评标。
三是创新“单人单间”独立评标。 突破传统多评委同室评标模式,创新“双盲+单人单间”分散评审机制,评标专家被随机分配至不同区域的独立单间,评审过程中仅能通过隐身、变声系统进行必要交流。同时优化评标委员会组成,招标方最多委派1名代表参与评标且降低打分权重,禁止招标代理机构进入评标区,最大限度排除人为因素干扰。
四是实施“零费用”投标改革。将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统一纳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免费使用政府自建交易系统。全面推行投标承诺书替代投标保证金、投标保函(保险),实现企业投标“零费用”参与,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中小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积极性。
目前,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一般采用综合评估法,从评审规则层面筑牢防线,避免“低价中标”等恶性竞争,引导市场主体靠实力公平竞争,实现择优确定中标单位,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招标投标秩序。
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
202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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