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
按照《河北省成品油流通管理实施细则》(冀商规字〔2026〕2号)规定,现对辖区内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开展2025年度检查。安排如下:
一、年检对象
各县(市、区)行政区域内经批准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
《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有效期届满前不足1个月的企业,先办理延续再参加年度检查。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9月15日。
三、年检内容
(一)《河北省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年度检查登记表》;
(二)《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港口经营许可证》(含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件及相关附表)复印件;
(五)企业经营设施情况;
(六)企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环境保护、质量管理等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
(七)企业上一年度经营状况、购销存和出入库台账;
(八)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证书;
(九)法律法规规章等相关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开展方式
各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主动对接属地所在县(市、区)成品油行业主管部门,下载相关表格,如实填写各项信息,签字盖章后按时报送至属地成品油行业主管部门。具体情况可咨询属地成品油行业主管部门。
对因违反《河北省成品油流通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要求,或者因不配合或年度检查不合格而被下达《河北省成品油经营企业整改通知书》的企业,应限期完成整改。
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廉洁纪律要求,杜绝违纪违法行为。
附件:1.河北省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年度检查登记表(2025年度)
2.2025年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一企一台账”信息汇总表
3.2025年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信息一览表
(咨询电话:86137162)
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
202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