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核实,河北博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栾城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24MA0DTALM8T,生产许可证号:SC11113011101268)、河北古窖曲酒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82MA7N6D21XE,生产许可证号:SC11513010903352)、石家庄彭歌食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24MADXLFRT5J、生产许可证号:SC11113011103399)、平山县丁西冶食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31MABTRBTC3D、生产许可证号:SC12313013100556)、河北洪味驰食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24MA7C473J6R、生产许可证号:SC11113011101233)、石家庄派一食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28MA0GLFM23L、生产许可证号:SC10813012800189),以上企业营业执照证均已注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以及《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食品生产者未按规定申请办理注销手续的,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应当依法办理食品生产许可注销手续,并在网站进行公示:(二)食品生产者主体资格依法终止的”,将依法办理食品生产许可注销。上述企业享有陈述、申辩权利,自本公告发布起7日内未提出无异议的,本机关将依法注销其生产许可证。
特此公告。
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
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