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
关于印发《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项目代办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行政审批局,开发区(园区)行政审批局,机关各科室,行政审批综合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项目代办工作方案》已经局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
2022年4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项目代办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做好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工作,加快审批手续办理,推进石家庄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要求,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能,优化营商环境,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贡献审批力量。
二、主要任务
以加快项目建设为目标,为项目单位实施从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审批手续代办服务,加快项目落地。
三、重点工作
(一)工作原则
代办实行自愿委托、灵活定制、协调联动、便捷高效的原则。
——自愿委托。项目单位按照自愿原则,由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订委托代办协议,明确代办服务范围和时限。代办服务不得收取任何费用。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服务对象直接办理的确认、验证等环节外,代办员负责代办。
——灵活定制。根据项目单位意愿,代办单位可提供从项目谋划到竣工验收全流程代办服务。也可提供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分阶段部分代办服务。
——协调联动。当代办环节出现事项审批权限属不同部门、不同层级时,由代办单位负责,实行市、县两级相关部门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
——便捷高效。每项代办业务至少配备一名代办人员,代办人员同项目单位进行“无缝对接”、靠前服务,第一时间掌握企业需求。通过组织协调、全程跟踪等方式,提高代办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最大限度压缩办理时间。
(二)工作职责
建立市、县两级代办管理体系,实行分工协作、服务规范、分级代办、运转高效的代办服务,为投资者提供咨询、指导、协调、代办等服务。
(三)工作流程
1.根据项目单位需求,对属于代办范畴的项目,市、县两级行政审批局要明确代办事项和代办员,与项目单位签订《投资项目审批代办服务委托协议》(附件1)。
2.代办员要主动对接、热情服务,协助项目单位准备申报材料,指导填写各类表单。对于材料齐全的,引领其到相应窗口进行受理;对于材料不齐全的,协调相关部门通过召开交底会等方式,进行联合审查,统一列出缺少材料清单以及补齐材料的途径和方法。
3.对于已受理的代办项目,市、县两级有关审批部门要优化审批流程,压减审批时限,加快审批手续办理。代办员要做好协调和催办工作,加快项目审批进展,并将审批结果及时反馈项目单位。
4.根据项目实际,需市级审批的事项,各县级代办员要提前做好信息报送。市、县两级要按照协调联动、便捷高效的代办原则,推动手续办理。
5.在代办过程中,遇到如土地调规以及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等重大瓶颈制约,市、县级难以协调推进的,应暂停代办服务。市、县两级行政审批局与项目单位签订《代办项目委托终止单》(附件2)。待制约项目核心问题解决后,重新启动代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县两级行政审批部门负责代办工作的组织协调、统筹调度和跟踪监督。成立项目代办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各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按照灵活定制原则,根据项目涉及代办内容,明确具体负责局领导和代办员。实行代办员上墙制度,向企业和群众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强化监督考评。强化对代办服务及涉及行政审批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建立有效的代办服务分类考核机制。市、县两级行政审批部门对代办服务进行全程监督,从业务能力、服务态度、按时办结、台账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确保代办工作顺利开展。
(三)强化成果运用。将开展代办服务作为优化流程、压减时限的重要抓手,及时总结代办服务工作的经验做法。强化对各类代办数据的分析,深入研究投资项目审批过程中体制性、机制性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1.投资项目代办服务委托协议
2.代办项目委托终止单